一、亲身递交申请
二、授权他人递交申请
三、以邮递方式申请
四、网上申请:公众号“新港岛百事通”提交申请
翻查婚姻登记纪录:港币140元
无结婚纪录证明书:港币680元
(如证明书需邮寄至香港以外地方,须缴付附加费港币70元,如需以空邮递送证明书,须另加一般空邮邮费。)
一、以邮递方式申请
提前网上预约,在微信公众号:新港岛百事通,发送文字:“无结婚记录证明书”,获得填写表格链接。
如申请人以邮递方式申请,而翻查结果显示他/她在港并无婚姻登记纪录,他/她将收到通知书,列明领取无结婚纪录证明书须缴交的费用。于收到有关费用后,该证明书将会邮寄至申请人在申请书内列明的邮寄地址。
如翻查结果显示申请人在港有婚姻登记纪录,他/她将收到一无人领取的结婚纪录函件/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将会于申请日期起计六个月后被注销。
二、网上申请
如于网上递交申请,资料当事人或获授权代表须亲身前往所选择的领证登记处领取申请结果。
在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手续时,此项申请的领证日期会显示于「确认书」内。请列印或储存此确认书,或抄录确认书上的申请档案编号、领证日期及领证登记处。当资料当事人或获授权代表到达领证登记处时,他/她须提供确认书的列印本或申请档案编号,连同其他所需文件,以便领取申请结果。
无人领取的翻查结果及/或有关证书将会于申请日期起计六个月后被注销。
若所需文件及费用在递交申请时已收妥,处理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的申请一般需时 7个工作天(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不包括邮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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