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兹别克斯坦来华签证介绍
乌兹别克斯坦来华签证签证是中国签证机关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为入、出或过境中国的乌兹别克斯坦人颁发的许可证明。中国签证机关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乌兹别克斯坦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乌兹别克斯坦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
颁发中国签证的机关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2.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3.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负责外国人入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
二、乌兹别克斯坦来华旅游签证申请流程
材料准备:
1.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至少6个月有效期,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1份电子签证申请表、1张电子签证申请表确认页(在表格第九项和确认页签字)、1张证件照。
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请注意,提交的照片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签证申请可能不被受理,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在乌合法停留180天以上的证明(适用于非乌籍申请人),如有效签证或居住登记、学生证或工作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四)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获得过中国签证者):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请提供最近一次获得的相同类型的中国签证复印件(提供所有曾获得的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中国签证复印件将有助于您的申请)。
(五)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六)未成年人申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
1、18岁以下未成年申请人,须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表第五项签字确认。如需由法定监护人签字的须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监护人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签字页复印件。
2、18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出生证(需有父母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非英文、中文或俄文的应附翻译件。如以上提及的证件材料个人信息有所变更,需提供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持非乌兹别克斯坦护照,请提供在乌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4、海外出生的华人子女,首次申请时由于要判断国籍,因此需提供申请人出生证(需有父母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原中国护照或旅行证件(如有)原件和复印件,签证和入籍纸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的护照和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入籍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的个人信息有所变更,需提供经认证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双方均未随同未成年前往中心申请签证的,需提供父母的委托书。
6.中国被授权旅游单位出具的旅游邀请函(右上角有条形码编号) 。
通过在使馆登记备案的乌旅行社递交申请。(团队必须5人以上,同时出入中国境)
2016年以来曾来华人员,如能出示在此期间正常、良好的入出中国记录,须提交:
1、基础材料:本人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如实、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署的《签证申请表》1份,本人2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中国境内同时具有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资质的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参考模板附后,相关旅行社名单可咨询客服查询,客服电话:4008035060)
2016年以来首次来华人员,须提交:
1、基础材料:本人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如实、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署的《签证申请表》1份,本人2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财务状况证明:
(1)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该账单经常可支配金额及申请时余额均不低于5000美元且足以支付在华期间旅行费用(每日不低于100美元),
(2)在华旅行期间的旅行医疗保险,
(3)如有不动产权证明,亦可提供,作为酌定因素;
4、身份状况证明:
(1)在职人员(含个体商户)需提交雇主单位出具的经公证的在职证明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及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商户营业执照上需注明其姓名)。
证明信内容包括:
①在职人员具体情况(包括姓名、生日、护照号码、担任职务或工作情况描述、工龄等);
②准假说明;
③签字人姓名、职务;
④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号。
(2)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供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证明、父/母近一年银行流水账单(该账单经常可支配金额及申请时余额均不低于3000美元且足以支付该未成年人在华旅行费用)、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证明信、父/母签字的同意支付费用声明。如未成年人系单独或与单方家长赴华,还需出具不与其同行的家长或监护人的出行同意书。
(3)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5、家庭状况说明(包括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
6、中国境内同时具有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资质的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参考模板附后,相关旅行社名单可咨询客服查询,客服电话:4008035060)。该邀请函须在中国境内办理印鉴属实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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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过程
1.网上预约使馆面签时间
2.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签证申请中心。到签证申请中心后,请您按下列步骤完成签证申请:
(一)初审:向前台工作人员出示预约单、签证申请表、护照及申请材料;
(二)领号:现场采集照片、扫描护照信息后,领取接案窗口排队号码;
(三)递交:向接案窗口递交申请。(根据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规定,我们将当场采集您的十指指纹;如使馆规定您需要接受面谈,中心将与您联系预约面谈时间,请您在指定时间段赴使馆接受面谈);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开具待缴费单;
(四)交费。请在缴费前认真阅读待缴费单背后的声明,签字确认后将待缴费单交给工作人员,全额支付签证费和服务费后,领取取证单和缴费凭据;
(五)取证。请妥善保管取证单,并在指定取证日期持取证单赴申请中心领取护照。
到达签证申请中心后,请您按下列步骤完成取证:
(一)领取取证窗口排队号码并耐心等待
(二)号码被叫到时,到相应窗口凭取证单取回您的护照。
(三)如签证费有变化,补交或退还相应费用后,领取护照。
请您仔细核对签证上的所有内容,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及停留期限。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告知签证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行程。详情请参阅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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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办公时间及地址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签证申请中心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米拉巴德区沙赫里萨布兹大街5A首尔大厦三层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签证申请中心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递交申请:9:00至15:00
取证时间:9:00 至16:00
塔什干签证申请中心2024年节假日安排
节日名称 | 放假时间 |
新年 | 1月1日(周一) |
祖国保卫者日 | 1月14日(周日) |
妇女节 | 3月8日(周五) |
纳乌鲁斯节(穆斯林春节) | 3月21日(周四) |
纪念和荣誉日(原胜利日) | 5月9日(周四) |
端午节 | 8月10日(周一) |
开斋节 | 6月28日-30(周三-周五) |
独立日 | 9月1日(周日) |
教师节 | 10月1日(周二) |
宪法日 | 12月8日(周日) |